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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临海“四标三突出”推进信用农贸市场建设

发布日期:(2021-06-10 16:59:55)   点击次数:1557

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。近年来,浙江台州临海从关系民生的农贸市场入手,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的拓展、深化和创新,按照依法依规、改革创新、协同共治的原则,以汛桥镇农贸市场为试点,开展经营户信用分类评价监管。截至目前,该农贸市场实现食品安全零事故,市场内食品类案件发生率呈连年显著降低趋势。推进信用市场建设的主要做法是:

一、整合“四标”机制,提升信用管理水平  

(一)亮标建制,信用分级规范化。结合《临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》要求,按照“原则+指标”的构建方式统一诚信档案内容、格式,着重把握三大原则:一是整体性:各项失信守信行为的设计、选择、确定以实际出发,反映市场监管重点;二是预判性:针对农贸市场经营行为特征,及时发现潜在经营风险及连带的监管风险;三是正负向:采用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相结合,确定负向指标的监测预警和正向指标的差异化监管参考。该《农贸市场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》涵盖经营资质、市场秩序、食品安全、消费维权、行政处罚、计量标准、消防安全等七大监管领域,详细记录35项扣分行为与11项加分行为的内容、分类记分值。同时,依据计分标准制作《农贸市场经营者诚信评分表》,并将打分情况与经营户缴纳的2000元诚信保证金进行挂钩。

(二)对标实践,信用记录常态化。明确农贸市场管理方主体责任,农贸市场场长为第一责任人,全面部署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落到实处。市场管理人员每月对标加、扣分,并留档保管相应的诚信评分表。依据计分档案对经营者进行年度考核,全年设定基本分值100分(以投标年度为计算周期)。根据月度、年度信用信息客观记载和描述,确定经营户信用分级原则和评价指标以及失信的认定程序,将经营户信用分类为A(A、AA、AAA)、B、C、D四类六个等级。A(110分以上)为信用优良、B(100-110分)表示信用正常、C(80-100分)表示信用低下、D(80分以下)表示信用丧失。信用类别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。

(三)提标升级,清单整合系统化。新冠疫情发展以来,市监部门及时把控市场风险识别和预防:一是优化诚信档案行为清单。在原先35项扣分行为与11项加分行为的基础上,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加扣分行为。引导市场管理方配备防控专职管理人员,开展一日两次的信用评测,及时记录场内经营户口罩、手套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,严格按照打分要求进行加扣分,并留档保管相应的信用测评表。二是完善农产品商品销售承诺制度。市场主办方单位与经营者签订《产品质量保证书》以及卫生管理、消防安全等双向责任书。三是完善产品质量索证索票制度和商品进货建档制度。规范市场经营户建立经销台账、落实进货验收、要求做到质证相符。场内经营户要及时向供货商索取产品来源地证明、溯源信息、畜牧部门的检疫证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等,可将票据存放在市场管理办公室。目前,市场内各项疫情防控举措落实到位、市民采购平稳有序。

(四)宣标提升,主体责任具体化。在现有的流通条件下,乡镇农贸市场经营者均为个体工商户,其知识水平、认知能力有一定局限,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与大型商业企业等也有所不同,要求其履行相同企业单位各类信用义务较难实现。因此,在日常监管中该局联合市场主办方一是加强对经营户的教育引导,运用会议、公示栏、市场内电子显示屏、广播、小喇叭等宣传工具开展法制和信用安全知识教育,把已列信用行为、索证索票等意义讲透。二是加强抽检以案说法,通过“食品快检+全覆盖抽样检验”发现问题食品,根据经营者日常信用行为合理把握自由裁量度进行相应处罚,通过案件办理震慑违法行为,并通过日常监管、联防管控、讲座培训、微信群扩大宣传效果,引导经营者树立“信用履责、尽职免责”的主体责任意识。

二、突出结果运用,提升监管服务效能 

(一)借势借力,突出奖惩并行。与市场举办方、镇街食安办协作,根据月度、年度评价结果,对规范经营信用A级(110分以上)摊位主,不定期发放150元奖励,并根据分值分级标准,每月在摊位上悬挂一星级(A)、二星级(AA)、三星级旗帜(AAA);扣到90分以下的,警告并扣除200元保证金;扣到80分以下,取消下年度招标资格。并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,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累计出现两次评测不合格,则给予警告、三次不合格则要求停业整顿三天;屡教不改的,将没收“信用保证金”并实施退场机制。通过有效的奖惩机制,有效提升经营户的参与热情。

(二)求实求效,突出差别监管。根据信用记录档案和监管等级,市场监管部门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理念开展“双随机监管”,对A级信用户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,一般实行书面检查和口头告诫;对信用B级经营户,按正常比例和频次抽查,实行实地检查;对C等级信用户,加大双随机、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;对D等经营户联合市场方依法依规予以清退出场。同时充分利用市场内电子显示屏、广播、公告栏等媒介,大力做好经营户信用管理宣传工作,将其日常快检、监管部门抽检、已经查实的缺斤少两、以次充好、出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劣质商品等不诚信经营行为不定期予以公示,让广大经营户熟知“失信”行为的后果和严重性。据统计,推行信用分类监管以来,汛桥镇农贸市场经营户无C、D等级低信用户,消费者满意率较高。

(三)共生共进,突出信用服务。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和救济措施,在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的同时,增强信用修复的弹性,因非主观故意因素致使信用分数和等级降低,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,落实整改措施,学习食安知识,积极加入信用宣传队伍,配合市场工作并有明显成效的,可予以认定修复,使经营户明白信用的价值和边界,激发更多的正能量。

三、取得的主要成效 

(一)营造守信激励,失信惩戒的信用氛围。市场内及时的奖励曝光,营造“守信者荣、失信者耻、无信者忧”的氛围,使信用意识深植人心,倒逼经营单位加强信用管理,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
(二)推动信用管理精细化。通过对农贸市场信用分级监管工作的探索实践,设定可量化的评价标准,逐步构建体系完善、分工明确、运行高效、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,优化市场经营环境,提升经营秩序,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次有益尝试。

(三)提升经营主体自律意识。通过与经营户签订的信用承诺书、保证金协议及各类信用制度,常态化制度化的信用分级评定,使经营户自律意识明显提升,有力助推放心市场、星级农贸市场等评定验收工作。

四、下一步建议 

一是加强健康证管理。与卫生部门协作,推进体检机构健康证体检信息互联互通,实时网上传输,实现农贸市场经营户资质证照监管更精准。

二是强化信息化监管。目前的信用分类监管主要依靠纸质材料记录,若建成具备联动监管功能的数字化平台,开发与平台配备的管理软件,可以连接行政执法系统,能实现信用信息的录入、查询、审查、跟踪、监督等功能,减少盲目性。

三是强化农贸市场信用奖励的公益属性。采取投资、税收、补贴等方式,加大对信用模块的财政支持,激励经营户信用经营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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