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引导推进企业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,福建厦门市质监局日前出台《2018年质量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结合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提出20条措施,积极构建以质量为基础、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新机制,为“信用厦门”建设奠定质量基石、为“质量厦门”建设提供信用保障。
按照《方案》部署,质监部门今年将联合厦门市有关部门,贯彻落实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联合惩戒措施;继续推行工业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,并在评优评奖、发放奖金及行政许可等行政管理中全面推行质量信用承诺制度。
今后,被质监部门处以行政处罚以及因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抽查不合格被责令整改的行政相对人,也将分别由办案机构和后处理机构要求其作出书面质量信用承诺,建立台账并上传至信用厦门平台向社会公示。
此外,今年质监部门还将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,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和质量诚信培训活动,及时更新门户网站“质量信用信息共享”专栏,为企业和市民提供质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。配合建立市民信用档案,积极与厦门市信用办对接,争取将计量欺诈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市民“白鹭分”评价指标范围,不断拓展信用在质量惠民方面的应用。
《方案》还提出,以消费品、特种设备和计量等失信领域为重点,深入开展“质检利剑”行动。据介绍,今年厦门市质监部门将加强对儿童用品、纺织服装、家具家电等重点消费品监督检查,加大对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,以及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;以市场、商圈、旅游景点等为重点,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打击计量欺诈行为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;深入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,进一步推动企业提高质量诚信意识和管理水平。